
招牌禁用红蓝黑是权力的任性 城市治理需倾听民意

霓虹闪烁处,往往窥见城市治理真章。近日,北方一市要求商户门头牌匾禁用红、蓝、黑三种底色,引发广泛争议。城管部门称此举是“城市规划要求”,但据商户反映,城管部门仅通过口头通知要求更换颜色,未提供书面文件或法律依据,且更换费用需商户自行承担。
无正式文件,仅口头通知;无法律依据,现行法规无禁用条款;无补偿机制,商户需自担成本。这种“三无”禁令充分暴露出行政决策的随意性,与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规则背道而驰。
城市规划中的“拍脑袋”决策屡屡引发争议。有的地方要求商户统一安装黑底白字招牌,被网友称为“丧葬一条街”;有的地方耗资千万建公园,使用不到5个月就被拆。这些事件反映出部分领导干部的治理思维仍停留在“简单粗暴”阶段,无视具体实际、脱离群众的决策,往往沦为闭门造车、劳民伤财的产物。
打破“拍脑袋”决策怪圈,需要系统性修正治理逻辑。甘肃兰州将门头牌匾视为“城市文化载体”,以激励手段引导商户参与,通过评选活动推动管理转型。杭州“西湖换柳”事件中,市民对移栽柳树的质疑促使政府召开民意恳谈会,最终恢复柳树并建立“一树一档案”制度,将公众参与嵌入治理程序。这类方法值得其他城市借鉴。反观前述事件,决策过程缺乏商户听证、行业协会参与等必要环节,导致政策与民意严重脱节。
城市的活力在于包容而非排斥,整齐划一的招牌制造不了“视觉政绩”。只有尊重商户的经营自主权、守护街巷的烟火气息,才能真正塑造具有认同感的城市文明。城市的面子,终究应是民生的里子。期待更多城市管理者能放下官僚主义惯性,拾起“绣花针”的治理匠心,让每块招牌的色彩都成为讲述城市故事的生动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