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驾考考场成“谍战现场”!用无人机和隐形耳机作弊“隐形教练”获刑_ZAKER新闻

访客 2025-04-16 18:43:42 10
驾考考场成“谍战现场”!用无人机和隐形耳机作弊“隐形教练”获刑_ZAKER新闻摘要: 在机动车保有量突破 4.5 亿辆的今天,驾驶证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刚性需求”。然而,一些考生为求“速成”,竟将考场变为“谍...

在机动车保有量突破 4.5 亿辆的今天,驾驶证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刚性需求”。然而,一些考生为求“速成”,竟将考场变为“谍战现场” —— 无人机空中侦察、隐形耳机实时指挥、高科技设备隐蔽传输等等作弊手段不断升级。

驾考考场成“谍战现场”!用无人机和隐形耳机作弊“隐形教练”获刑_ZAKER新闻

2024 年 8 月,甘肃兰州警方查获了一起驾驶人考试作 弊案。

2024 年 8 月 15 日下午,兰州市榆中县的一处驾驶人考试场内,小型汽车科目二也就是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正在进行。杨某作为当天最后一名考生,似乎有一些紧张。

车内传来异常声响

提示考生操作

杨某的考试似乎进行得有条不紊。然而,车内的实时监控系统却记录下了异常,除了考试提示音外,还存在一个神秘的声音,一直在考试的一些关键环节,提示着杨某进行相应操作。

尽管车内没有监考人员,但是车内的图像声音都会实时传输到监考室。通过这一系统,当天的驻场民警段晓林和考场工作人员很快发现了这一反常情况。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段晓林:驻场民警基本上在监控室监管整个考试过程,当时有现场录像。我们的指令是标准的程序化录好的一种指令,他是人工语言提示。确实有人在给操作指令,协助她考试。

工作人员立即通过语音系统询问杨某,但杨某矢口否认。

在监考人员通过语音系统对杨某追问的过程中,那个神秘的提示声音依然没有停止。直到考场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停止了杨某的考试,杨某仍坚称自己不知情。

而此时,现场工作人员还发现了一架无人机在考点上空盘旋。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段晓林:无人机大概就在西北角的地方,离得挺远的,靠近无人机后,无人机也发现我们了,他们就把无人机收了。这个情况我们赶紧向榆中县公安局进行了报警。

由于杨某的驾考作弊行为还有可能涉及更严重的违法犯罪,驻点交警向榆中县公安局报警,公安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夏官营派出所民警 马俊祺:刚开始杨某看到我们进来还是挺紧张的,支支吾吾。我们问了半天,她不太敢承认自己作弊。

视频记录作弊过程 谁在操控无人机

考场视频系统画面前,一场精心设计的作弊大案正在上演。考生杨某看似专注操作,实则耳中不断传来神秘指令;考场外,无人机悄然盘旋,白色轿车若即若离。

警方调查发现,这不仅仅是简单的考试违规,更是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作弊案件。

2024 年 8 月 15 日 13 时 59 分,杨某出现在学员大厅,短暂等候后,她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刷身份证进行身份登记。随后,穿过候考室,步入考试场地,上了现场已经准备好的考试车辆。

与此同时,一辆白色的汽车停在考场的后门墙外,有人从车上下来,放飞了无人机。随后几分钟,杨某在场地内进行科目二考试,直到现场多名工作人员终止了她的考试。现场的无人机也引起了考场工作人员的注意,杨某作弊行为被发现后,无人机也迅速降落被人收起。白色汽车随后离开。

那么,考试车中出现的神秘声音是谁?这个声音又是怎么出现在考试车中的?无人机是谁操纵的?是否与杨某的作弊有关?当天下午,杨某被暂时控制在候考室中时,考场外出现了一名男子曾某,自称是和杨某一起的。民警将两人传唤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夏官营派出所民警 马俊祺:我们将嫌疑人带到派出所之后,先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和询问,将此案移交给了网安大队来办理。因为本案利用了无人机这种新型设备进行考场作弊。

案发当晚,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的民警就对杨某和曾某两人展开调查。

民警:作弊的东西还在耳朵里呢吗?

考生 杨某:嗯。

民警:取出来了没?

考生 杨某:我取不出来。

民警:在哪个耳朵里面?

考生 杨某:两个里面都有。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张文:当天晚上我们对该人员进行询问时,考虑到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我们先带她去医院里将耳机第一时间取出来,防止对她的耳朵造成损害。

民警带杨某到医院取出了两对钢珠组成的米粒耳机后,对杨某和曾某进行了询问。

那么,同行的这名男子曾某,是帮助杨某实施作弊的人吗?考试车辆视频中那个神秘声音,是他吗?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张文:当天晚上在询问的过程中,才得知有第三方人员给他们提供考试作弊服务。

四次考科目二失败

为通过选择走“捷径”

原来,这是杨某的第五次科目二考试,前面四次均未通过。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

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这意味着,如果杨某这次依然失败,那她此前已经通过的科目一成绩也会作废,必须重新报名学习。对考试没有把握的她,试图走“捷径”。

这个微信名为“专业驾考”的人收款后,也并没有向杨某他们讲述过多考试细节。

而东窗事发后,对方又把 1800 元钱退了回来,并把曾某拉黑。通过曾某的微信,警方很快锁定了为杨某提供作弊服务的人员李某。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巩永刚:他们有微信,只打过电话,不知道这个人的真实姓名。后面经过侦查工作,发现了嫌疑人的姓名。

随后,警方将已经离开榆中县逃往兰州市区的李某传唤到案。

帮考生蒙混过关 一名驾校教练策划实施作弊

到案以后,李某对自己为学员提供考试作弊的行为供认不讳。整个作弊过程,都是他一个人策划并实施的。那么,李某是专门进行驾考作弊的人员吗?经他之手,又有多少考生成功蒙混过关呢?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巩永刚:李某以前一直是驾校的教练,后面因为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以后,就开始从事驾校招生方面的工作。

原来,李某本来就是一家驾校的工作人员,由于近些年来驾考越来越严格,他的学员的通过率也越来越低。

驾驶人考试越来越严格,对驾驶人和整个社会的交通环境都是有利的事,然而对于从事驾考培训的李某来说,考试通过率低,也直接导致了驾校的经营成本上升。

动歪脑筋帮考生通过考试

买到特殊设备

于是,作为驾校从业人员的李某,没有想着通过改进培训来提高学员的驾驶水平,反而动起了歪脑筋。以往,针对屡考不过的学员,他们往往会尝试各种办法,直到前一阵子,他从一位同行手中买到了一套特殊设备。

组织考试作弊人员 李某:正好七月底时我买了这个项链,想试一下。

民警:你买这东西花多少钱?

组织考试作弊人员 李某:1500 元。

李某提到的这个“项链”,正是民警此前在考生杨某身上查获的这套作弊设备。实际上,项链是一套发射接收装置,通过蓝牙连接手机,同时会驱动两对比米粒还小的钢珠震动。使用时将钢珠放进耳道内,贴近鼓膜,正常情况下,佩戴者就能听到通话声音,而他人则完全不会听到。

而有了这个特殊设备的帮助,接下来,就是打个电话的问题。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张文:一共使用两部手机,一部是李某平时自己使用的手机,一部是提供给学员的手机。通过设置,当李某直接打电话给这部手机时,她不需要接听,就直接可以接通电话。

解决了通话问题,怎么才能在合适的时机给予考生正确的提示呢?

由于考场是个封闭场所,仅有为数不多的内部人员在现场监考,外人无法进入。李某想到,利用无人机在空中进行观察。

组织考试作弊人员 李某:无人机是 2023 年买的,我自己平时航拍用。

就这样,似乎万事俱备,一切都尽在掌握。当天上午,李某还专门请教练给杨某做了考前的强化辅导,考试之前又给她穿戴好作弊设备。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巩永刚:考试当天李某让杨某早点来,到时候再说具体怎么做。之后李某就把伪装成项链的无线设备让杨某戴在脖子里面,把麦粒耳机戴在耳朵里面。

考生 杨某:他给我了一个手机,让我放在正驾和副驾中间的扶手箱中。

驾驶人考场明确规定,考生禁止携带手机进入。为了掩人耳目,杨某把自己的手机存储到了考场的手机寄存柜中,而偷偷把李某给她提供的作弊用手机带进了考场。

考生 杨某:我的手机在外面寄存柜中放着。我跟他说手机带不进去,他说让我把他给的手机带着别管其他的。我以为他是考场的人,我多问他什么他都不说。

使用隐藏式耳机 为何作弊“翻车”

考生误以为帮助自己作弊人的是驾校内部人,但实际上,李某并非这家考场的工作人员。他策划实施的这场作弊,使用了先进的隐藏式耳机,准备可谓充分,但为什么他的声音会外泄,以至事情败露呢?

没想到李某精心布局的这次作弊计划,由于设备故障的原因导致通话的声音被外放了出来,被监考人员发现。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张文:可能是由于提供作弊的李某在使用该设备时不太熟练,导致他设备在使用到一半时,蓝牙设备没有正常工作,导致声音从手机里外放出来了。

审讯过程中,李某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实施作弊服务,但警方还是对他过往的资金流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张文:因为李某属于驾校教练或属于合资人,他会去向外拉人头。因此我们对他的资金流进行了分析研判,对大金额或者跟他进行大笔交易的人员、疑似购买考试作弊服务的人员进行了侦查,后期确实发现他们不存在这个情况。

案件侦办过程中,警方还对李某购买的蓝牙耳机设备进行了司法鉴定。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张文:我们要确定这副耳机具体功能是什么,包括它的距离、传输性质、是否属于窃听窃照设备。经过兰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以后,发现这副耳机构成了窃听窃照设备的必要因素。

组织考试作弊人员 李某:这是赌博专用的,赌博专用的东西是比较隐蔽一点的,然后再用项链伪装一下。

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

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民警介绍,驾驶人考试虽然看似很平常,但是它和高考、公务员考试等一样,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榆中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3000 元。向李某售卖作弊设备的王某也被另案处理。针对考生杨某的作弊行为,当地交警部门也对她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兰州市榆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负责人 赵引龙:因为杨某暂时没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她是在考试的过程中出现的作弊行为,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她作一个罚款 2000 元,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一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道路安全无捷径,诚信应考,既是对生命的敬畏,更是法律赋予每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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