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要求员工小便不能超2分钟 奇葩规定引争议

2月11日,广东佛山一家公司发布了一份《如厕管理规范》,声称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整顿工作态度,依据《黄帝内经》的规定,设定了员工的最佳如厕时间。文件中详细规定了员工可以如厕的时间段,比如10:30-10:40期间允许如厕,而11:30-12:00则禁止如厕。对于未规定的其他上班时间内的短暂如厕,要求不得超过2分钟。
文件还提到,有特殊身体情况的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无薪如厕,并进行备案。此外,违规者将面临监控调取记录以及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包括每次罚款10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公司表示,制定此管理规范旨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月13日,该公司工作人员证实了该文件的真实性,并解释称,这份管理规范意在指导员工选择合适的时间如厕,并非严格控制。目前尚未收到员工对这项规定的反馈。
关于这份“如厕管理规范”的合法性问题,有律师指出,这种劳动条件可能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涉嫌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重大事项时,应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同时,劳动者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