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广西男子持射钉枪杀害邻居夫妇,精神病鉴定与判决之路

访客 2025-12-17 14:43:39 1 抢沙发
广西男子持射钉枪杀害邻居夫妇,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患者,最初被判处死缓,但检方提出抗诉后,法院最终判决其死刑,此案涉及大风追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广西男子因持射钉枪杀害邻居夫妇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经历了一审死缓的判决,检方抗诉后,法院改判该男子死刑,此案引起社会关注,涉及大风追踪。

12月17日上午,广西高院对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的来宾市男子何某改判死刑,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两年前,何某持改装射钉枪入室杀害隔壁一对六旬夫妇。

作案——

持改装射钉枪入室杀害六旬邻居夫妇,自杀未遂打电话报警

12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以《持射钉枪入室杀害邻居夫妇,作案后自杀未遂报警,一审判死缓检方抗诉将开庭》为题,对此事作了报道,引起社会反响。

广西男子持射钉枪杀害邻居夫妇,精神病鉴定与判决之路

案发现场

这对六旬夫妇的大儿媳梁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公婆育有的3男1女都在外地安了家,他们家住桂林市临桂区,该案发生的时间是2023年12月4日,他们次日接到村干部电话赶回家才得知公婆遇害了。

广西来宾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是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村民,因患精神分裂症,认为邻居何先生夫妇在他家附近的草地及墙角“作法摆阵”害他,导致他严重失眠。

事发当天上午10时左右,何某携带两支上好弹的改装射钉枪进入何先生家,在客厅连续质问他为何要害他,并用右手中的枪朝他头部开枪射击,致其颅脑损伤跌坐在折叠椅上死亡。之后,何某用脚踢开何先生妻子的房门,何妻从房间出来到大厅,何某持另一支枪朝她头部开枪射击,致其颅脑损伤跌倒在大厅的地上死亡。案发后,何某用何先生家的一个编织袋将两支枪装好,关好大门,然后驾驶何先生家的二轮电动车把枪拿到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良头村何氏祠堂里藏好。

之后,何某欲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从蒙村镇银峡村路口某超市门前搭乘一辆五菱面包车到来宾市公安局门前。何某犹豫一会儿后又到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罗村社区某超市二楼开房住宿,并买酒、买刀到房间里喝酒、割手臂自杀未遂。次日上午10时左右,何某用手机报警要求投案。民警接警后到他的住处将他带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广西男子持射钉枪杀害邻居夫妇,精神病鉴定与判决之路

被害人家的菜地与被告人家一墙之隔

案发后,被告人何某的亲属已赔偿被害人亲属丧葬费10万元。

该法院还查明,2023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何某到来宾市区购买回两支射钉枪、两节钢管及空包弹等物,在家中用手磨机将钢管打磨好,然后拿打磨好的钢管和射钉枪到兴宾区寺山镇石塘村一家电焊店焊接成可以击发钢珠的枪支。案发当天上午,何某使用该两支改装的射钉枪打死何先生夫妇。次日,民警在何某指认下到寺山镇良头村何氏祠堂内提取到该两支改装射钉枪。经鉴定,该两支改装的射钉枪均属于《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管制枪支。

后来,北京一家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称,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判决——

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和非法制造枪支罪判死缓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获悉,此案开庭时,遇害夫妇的家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何某赔偿丧葬费9.48万元、死亡赔偿金123万元、办理丧事误工费5500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共计约153万元。

来宾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二支;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

何某故意杀人手段凶残、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该法院还称,何某辩称二被害人经常在他家附近作法摆阵来害他,纯属患精神分裂症产生的幻想,并无此事实,故他提出该辩解意见不能成立。

何某非法制造枪支二支,并用该二支枪打死两个人,造成严重后果,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其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对其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减轻处罚。何某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今年3月28日,该法院一审宣判称,何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驳回遇害夫妇家人的诉讼请求。

改判——

检察院提起抗诉,广西高院改判死刑,并报请最高法核准

遇害夫妇的大儿媳梁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一审宣判后他们不服,今年4月10日,他们向来宾市检察院请求提起抗诉。

4月16日,该检察院出具的一份刑事抗诉书称,他们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

该院认为,何某与二被害人没有矛盾纠纷,仅因怀疑二被害人“作法摆阵”害他便产生杀人意图,持其改造的射钉枪闯入被害人住宅朝二被害人头部射击,致二被害人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杀人手段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归案后认罪态度不佳,应依法从严惩处。虽然何某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自首情节,其家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部分经济损失,但是未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均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与其罪责不相适应,量刑明显不当。

同时认为,该案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何某无端闯入他人住宅持枪行凶,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在寺山镇当地引起一定程度的恐慌,“何某持枪非法剥夺两人生命的罪行极其严重,严重危害公民生命健康权,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对来宾市检察院的抗诉意见表示支持,建议二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何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遇害夫妇家人上诉称,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全额支持丧葬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53万余元。

同时称,该案证据不足以认定何某作案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他作案时思维清晰、目的明确,作案后掩藏凶器、隐蔽现场,具有明显逃避侦查的意图,辨认和控制能力未明显削弱。另外,何某虽然自动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应认定为自首,他因猜疑而杀人,社会危害性极大,且有故意伤害前科,再犯可能性极高,“一审判决量刑畸轻,何某即使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也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何某上诉提出,他具有自首情节,且患有精神分裂症,一审判决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从轻改判。

何某的辩护人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定性无异议,辩称何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应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还称,如按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何某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结合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家属积极赔偿等情节,应对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梁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12月17日上午,广西高院法官来到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公开宣判了审理结果。

广西高院的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该院审理认为, 该案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附带民事判决合法,审判程序合法,唯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量刑不当,该院依法予以改判。

当天宣判时,广西高院驳回了遇害夫妇家人的上诉,以上诉人何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李婧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 029-888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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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hucuo.cn/post/6010.html发布于 2025-12-17 14: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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