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桂因恶意撞死高三学生被判死刑
王某桂因恶意撞死高三学生被判死刑,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调查,王某桂的行为属于故意为之,其残忍手段令人震惊,经过法律程序,最终被判处死刑,以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权威,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骑电动车上学途中被后方驾车而来的邻居王某桂撞倒。
这个怀揣军校梦想的20岁少年,在高考前夕被撞成重伤。历经14个月脑死亡状态后,于2025年7月29日离世。
2025年11月3日,王某桂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审开庭。据张俊豪家属代理律师胡胜利介绍,王某桂供述作案动机源于此前两家的“邻里纠纷”。庭审期间,公诉人调整了公诉意见,建议判处王某桂死刑。
2026年1月5日,本案一审迎来宣判。中国新闻周刊从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处获悉,王某桂被判处死刑。
中国新闻周刊获悉,王某桂到案后有坦白的情节。但法院认为,他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被害人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因此,王某桂虽构成坦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张俊豪。图片来源/张女士
据张女士介绍,两家邻居几十年了,长辈因宅基地地界及一些生活琐事时有口角,但“没有打过架,没有深仇大恨,更没想过对方会动杀心”。张女士称,现场目击者提到,王某桂撞人后主动报警,还称“刹车没刹住”。
案卷资料显示,王某桂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前往警局配合事故调查。警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王某桂与张俊豪家中长期存在矛盾纠纷。
庭审中,王某桂称在两家的纷争中自己受到了欺负,所以心中一直蓄意对被害人家庭成员进行报复。事发当天恰好迎面遇到被害人,认为报复时机成熟而马上实施。
遇见张俊豪时,王某桂驾驶的车辆时速在50公里左右。在案证据显示,他随后以95公里左右时速猛烈撞击张俊豪。
“张俊豪为躲避后车多次变道,后面王某桂也三次变道并两次加速。”胡胜利说。
事故发生后,王某桂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但随后案由变更为故意杀人。胡胜利称,王某桂承认自己撞人的事实,但辩称事发时无法控制驾驶行为。
事发后,张俊豪被紧急送往上海、南京等地的医院抢救。2025年7月29日,张俊豪被宣告死亡。
记者:陈威敬
编辑:刘汨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hucuo.cn/post/6991.html发布于 2026-01-05 15: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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