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回应男子被误诊精神分裂长达11年,争议持续发酵
针对男子被误诊为精神分裂症长达11年的争议事件,医院作出回应,关于误诊的争议持续发酵,该男子声称自己从未患有精神分裂症,却被误诊并接受长期治疗,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呼吁对医疗诊断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进行重新审视,医院正在积极处理此事,并承诺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男子被误诊精神分裂长达11年引发争议,医院回应并承诺调查,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呼吁重新审视医疗诊断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40岁的上海市民陈先生因一次心理咨询被误诊为精神分裂症,导致他的人生轨迹发生了改变。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已将诊断结论修改为急性应激障碍,但撤销这条“过期”记录却成了他的一场拉锯战。
2020年,35岁的陈先生参加了上海市的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全部通过后,在政审环节被告知系统显示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重大精神疾病管控人员”。这直接导致他的审核未能通过,错失了工作机会。经过查询,陈先生得知是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于2011年向卫健委提交了重大精神疾病管控名单,其中记录他患有精神分裂症。
2020年11月12日,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向陈先生提供了一份《诊疗意见书》,其中写着门诊日期2009年1月14日,诊断印象为精神分裂症。这份迟到11年的诊疗报告让陈先生感到困惑。他回忆说,2009年确实曾到该院进行过心理咨询,但并未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而且时隔11年出具报告,这样的诊断结果是否还有意义?
陈先生的母亲证实,2009年她陪同儿子去做心理咨询,医院没有给病历或报告单,也没有说过他有心理疾病。之后的这些年里,陈先生的心理状况和情绪一直很稳定,直到2020年才得知他被判定为精神分裂症。
陈先生认为,有许多事例可以证明他不曾患有精神分裂症。例如,2011年他考了驾驶证,并申请过证件换发,从未遇到任何阻碍。街道、社区对重大精神疾病患者会有定期探访和关怀,但他从未受到过这些措施的影响。陈先生认为,医院在上报信息时未对患者进行复核,直接上报的做法不负责任。
2020年事发后,陈先生再次前往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检查,专家会诊后得出“精神分裂症诊断依据不足”的结论。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也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陈先生目前精神状态正常。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将其精神检查描述为意识清晰,定向好,接触对答合作切题,注意力无异常,未引出感知觉障碍,未引出思维形式和内容障碍,情绪平稳,意志、行为、智能无异常,无明显躯体症状,自知力完整。
尽管如此,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仍拒绝承认此前属于误诊,不愿撤销之前的记录。陈先生试图通过浦东新区卫健委撤销这些记录,但被告知需由院方提出申请,卫健部门才可受理。
2023年,陈先生将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诉至法院,要求重新上报其健康信息,并申请将他从“精神病患者名单”中移除。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该案医疗纠纷进行鉴定,但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认为难以对该案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进行分析鉴定,故不予受理该案鉴定。法院判决书显示,关于原告陈先生的诉讼请求,该法律关系不属于民事案件处理范围,故法院不予处理。
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认为在2009年对陈先生的诊断是基于就诊当时的表现以及医生的精神检查后综合做出的,不存在任何医疗过错。陈先生表示,即使当时不是误诊,医院也应当在2009年将诊断结果告知他本人和家属,并作出相应的医疗措施和建议,但医院并未告知,严重侵犯了他的知情权。
对于此事,记者联系到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2009年前来就诊时,相关诊疗均符合正常诊疗规范,且经过了二次复核,是一份“确切的诊断”。目前院方并未推翻之前的诊断,也未曾向陈先生提供过同意更改2009年诊断的相关材料。对于为何2011年才录入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之前的系统不完善,上级政策要求更新后才进行了录入。对于2009年至2011年期间,除了院内的诊疗记录,是否还有其他材料能证明陈先生患有精神疾病,工作人员未能给出明确答复。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shucuo.cn/post/1867.html发布于 2025-09-28 1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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